关于申报2016年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粤港联合创新领域)的通知

2015-08-26

各科室:

    接省科技厅和科研院通知,广东省科技厅按照《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始申报2016年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粤港联合创新领域),请各科室积极组织申报。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1.支持领域:面向粤港两地,优先支持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高端制造装备、智能机器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大气及水污染治理)、生物医药、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及重大疾病防治)等新兴技术领域。

    2.支持强度:100万元/项。本专项资金支持在广东境内的机构作为申报承担单位,合作各方可在境内使用该专项资金,经费不可外拨。

    3.目标要求:应用基础研究类和社会公益类合作项目,应解决我省关键技术需要或社会民生问题,在国际三大索引期刊发表论文,培养研究生,申请或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PCT专利,加强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或经济效益。应用开发及产业发展类合作项目,应攻克关键技术,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申请或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或国际PCT专利,培养科技合作创新人才,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4.优先支持: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支持申请粤港共同资助或有国外第三方参与的各类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及限项要求

    所有项目必须通过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

    1.限项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2.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

    3.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科研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后并全职从事相关科研工作3年以上(须以PDF格式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聘书的原件)。项目组的港方或外方合作机构人员要提供相关在职证明复印件。

    5.不接受广东机构单独申报,必须联合1家或以上在港注册机构共同申报,港方机构如为企业必须有相应的商业注册证明。参与合作的港方可同时以申报单位的名义向港方申请同一项目的经费资助,具体按港方要求进行申请,有关要求可登录香港创新署官网(http://www.itf.gov.hk)查询。鼓励粤港双方邀请有资质的国外研发机构作为参与方就相关合作领域共同参与研发。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要求项目具备一定合作基础,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合作渠道和能力。申报材料应围绕申报项目应具备的人才团队、技术储备、科研设备、硬件条件以及双方合作的互补性作充分说明。

    2.粤港合作双方需签订有相关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如未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申报。

    合作协议具体要求如下:(a)须注明签字各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及联络方式、各方单位公章等具体信息,申报单位需提供港方(包括外方参与)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的签名材料;(b)须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研究的内容相符;(d)不接受以电子邮件及书信形式作为合作协议;(e)多页协议须有粤方骑缝公章及港方(或外方)机构或项目负责人签字,不接受格式不一致的合作协议。

    建议申报人撰写好合作协议书经科研科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完成签字盖章。

    3. 项目执行期限为自合同签署日起不超过2年

    4. 申请经费不得超过申报通知规定要求。仅由科研院所或大学参与的项目,自筹经费不作要求。有粤方企业参与的项目,其自筹经费总体不少于申请财政资助的额度。申报书须附有明确的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及盖章签字齐全的经费承诺证明公函原件。

    5.项目申报资料必须按照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此项目资助力度为100万,需提供查新报告。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近5年来申报单位已经建成的实验室,已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关的专利以及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所有申报资料均须真实可靠,请依据附件3完成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此承诺函须经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四、申报方式

    已有省科技阳光政务平台账号(http://pro.gdstc.gov.cn)的申报人可直接登录系统,在“申报管理”模块,选择“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进行相关申报填写。无账号的申请者可向科研科申请创建账号,在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根据申报指南完成申报书填写。项目负责人可登陆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在“申报管理”模块,选择“填写申请书”下载各专题申报模板。

五、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9月8日前将签名后的真实性承诺函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科研科,以便统一完成申报单位盖章,完成盖章后将通知申报人取回以便扫描上传。

    由于项目申请书需经过财务科、科研科的审核,请项目申报人于2015年9月10日17:00前完成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网上填报工作,并请时时查看审核状态,以根据审核意见作出修改。待申报书工作进度为“请交纸质材料至受理窗口”后,请于2015年9月30日17:00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的版本号应与网上上报一致,包括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双面 打印一式三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完成项目组成员签名和合作单位盖章后交至科研科。

 

科研科 联系人:肖菲喆、邹晓旭,联系电话:8035、87334871;

邮箱:zsyykyk@163.com

财务处 联系人:张路宁  联系电话: 8813

 

 附件:

1.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合作协议模板

3.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


 

 

科研科

                                                                                                 2015年8月26日